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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木建筑工程系关于加强毕业设计环节管理暂行办法

发布者:黄福君 [发表时间]:2015-03-13 [来源]:土木建筑工程系

为了进一步规范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全面提高毕业设计(论文)质量,土木建筑工程系依据长大教〔2013〕137号有关要求,并结合本系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毕业设计环节管理的暂行办法。
一、毕业设计(论文)目的与要求
毕业设计(论文)教学目的是培养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的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和基本技能,分析与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使学生得到从事实际工作所必需的基本训练和进行科学研究工作的初步能力。这些能力包括: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综合运用各种知识、技能、工具的能力,撰写工程论文以及进行工程设计的能力,团队协作和人际交往的能力,创新能力。
二、组织与管理
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在系务会的监管下,由教学副主任负责,教研室主任组织落实,实行系务会、系教学副主任、教研室三级管理。
★(一)教学委员会的职责
成立成立毕业设计(论文)工作领导小组,针对往届在毕业设计、毕业答辩及论文质量方面出现的问题进行研讨,提出和制定有关整改措施,并监督执行。
(二)系教学副主任职责
根据贯彻执行学校有关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管理规定,结合本系专业培养目标和特点,制订实施细则。
1.审查参加毕业设计(论文)学生资格,并将审查结果及学生名单报教务处备案。
2.制订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具体计划,布置毕业设计(论文)工作任务,选配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
3.组织毕业设计(论文)审题、选题并报学校备案。
★4.组织相关人员准备毕业设计专用教室,并配备必要的办公设备,指导专人管理。
5.组织毕业设计(论文)过程检查与毕业设计(论文)质量评估工作。
6.组织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和成绩审定。
7.负责评选、推荐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
8.进行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总结,填写有关统计数据和表格。做好毕业设计(论文)及相关资料的归档工作等。
(三)教研室主任职责
1.成立以教研室主任为组长的毕业设计(论文)指导小组。贯彻执行学校和系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有关办法,并组织具体实施。
2.组织指导教师(特别是初次参与指导的教师)、学生和有关人员学习毕业设计(论文)有关文件。
3.组织出题,并按照学校关于1人1题、老题新做等相关要求进行审查,经审查后向系申报,填写课题汇总表及上报指导教师名单。
4.组织毕业设计(论文)选题。
★5.负责制定本教研室每周一至周五指导老师值班的安排表,确保每天至少有一位指导教师在毕业设计室负责指导及考勤,且指导时间不少于4小时,进行毕业设计(论文)全过程管理。
6.组织毕业设计(论文)成绩评阅、毕业答辩,并将结果上报系里。
7.向系里推荐本专业优秀毕业设计(论文)。
8.组织自评,进行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总结。
9.上报毕业设计(论文)及有关资料、数据、报表等,按规定汇总毕业设计(论文)文档资料,分级归档。
10.对毕业设计中出现的严重问题,比如指导教师工作责任心不强,学生意见反应大,毕业设计成果质量差或存在严重抄袭、做假等,应及时如实向教学副主任汇报。
三、对指导教师的要求
(一)指导教师的资格
1. 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应由具有实际设计(科研)工作背景和有指导经验的中级职称以上相关专业的教师、工程技术人员担任,助教和未从事过毕业设计(论文)指导工作的教师不能独立指导毕业设计(论文)工作,但可安排参加协助指导工作。
2.校外指导教师应是具有中级(含中级)以上职称的高校教师、工程技术人员或研究人员。
(二)指导教师的责任及处理办法
1.指导教师为毕业设计第一责任人,承担相应的毕业设计指导责任。
2.每位指导教师指导的学生人数一般不得超过8人,个别专业如因特殊原因超过此范围者,应经系领导审核,报教务处批准后方可执行。
3.对专任教师短缺的专业或专业方向,可聘请符合资格的工程技术人员(或研究人员)和指定的校内教师共同承担教学指导工作。具体要求按照《土木建筑工程系关于聘请外聘老师共同指导毕业设计(论文)的整改意见》执行。
4.指导教师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根据选题原则和要求,提出课题,详细填写《长沙学院毕业设计(论文)课题申报表》(见学校有关附件),指导学生选题。
5.课题确定后,指导教师应及时填写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经教研室主任审核,教学副主任审批后下达给学生,并向学生详细布置毕业设计(论文)的内容、要求和进度安排,定期检查学生的工作进度。发现问题,应及时如实向所在教研室主任汇报,并提出具体的解决办法。
6.按照任务书规定的内容及学校关于撰写开题报告的要求,审定学生拟定的开题报告,并要求学生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
★7.严格按照本教研室的值班安排表指导学生并认真考勤。指导教师因事或病请假,应事先向学生布置任务或委托他人代为指导。及时掌握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的进度和质量,定期辅导答疑,提出问题,纠正错误。指导老师或代为考勤的老师未及时考勤或考勤不严,指导老师将受到系里的通报批评。
8.根据学生的能力和条件,因材施教,激发学生的主观能动性,把重点放在培养学生独立思考、独立工作能力和创新能力方面。
9.按照任务书及学校相关要求,指导老师、评阅老师认真审阅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提出修改、补充意见和建议,指导学生提高与完善毕业设计(论文),把好质量关。
10.掌握学生的思想状况,了解学生的困难和要求。做到教书育人。
11.在毕业设计(论文)结束阶段,按照任务书布置的要求和《长沙学院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撰写规范》(见学校相关附件)审阅学生完成任务情况,同时对学生进行答辩资格预审,指导学生参加毕业答辩。把关不严格造成毕业设计成果质量差或存在严重抄袭、做假等,指导老师视为教学事故。
12.根据学生的工作态度、能力水平、设计(论文)质量和应用价值等写出毕业设计(论文)考核评语及评分的初步意见。
13.负责推荐优秀毕业设计(论文)的发表与应用推广,论文发表时须为学生署名。
四、对学生的要求
(一)学生参加毕业设计(论文)资格要求
学生必须修完所学专业培养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没有完成培养计划的,原则上不得参加毕业设计(论文)。
(二)对学生的具体要求
1.努力学习、刻苦钻研、勤于实践、勇于创新,保质保量完成毕业设计(论文)的任务。
2.尊敬师长,团结协作,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虚心接受教师和有关工程技术人员的指导和检查,并及时改正。
★3.应在指定的场所进行毕业设计工作,以便教师检查和指导。
★4.学生毕业设计(论文)期间按照《长沙学院学生学籍管理规定》实行考勤,缺勤超过毕业设计规定时间的三分之一,将取消毕业设计答辩资格。
5.独立完成规定的毕业设计(论文)工作,不弄虚作假,不请他人代做,不抄袭他人成果。否则毕业设计(论文)按作弊处理,将取消毕业设计答辩资格。
6. 毕业设计(论文)正文经指导老师批阅后,学生对错误或应修改之处应予以改正。
7.整理好毕业设计(论文)成果、资料,及时交给指导教师。获得学校优秀毕业设计(论文)者,须按学校要求,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将毕业设计(论文)改编到3000字左右,并将电子稿和打印件一同交所在系(部),以便学校汇编优秀毕业设计(论文)集。
五、毕业设计过程管理
(一)总体进程安排
1.应在每年3月上旬进行学生毕业设计(论文)资格审查工作。
★2.开题报告的时间一般不超过2周。开题报告期间应完成资料收集、文献综述等工作。
★3.毕业设计(论文)工作中应预留两周的时间用于文档整理和毕业答辩、成绩评定工作。
(二)选题
1.选题原则
(1) 课题的选择应符合专业培养目标,达到毕业设计(论文)教学大纲的基本要求。应尽量结合生产实际、科学研究、现代文化、经济建设的任务进行,以利于增强学生面对实际的意识,培养学生严谨的科学态度和一丝不苟的工作作风,也有利于调动学生的积极性,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
(2) 课题的选择应贯彻因材施教的原则,使学生在原有的水平和能力方面有较大的提高,并鼓励学生有所创新。
(3)课题的难度要适当,份量要合理,涉及的知识范围、理论深度要符合学生在校所学理论知识和实践技能的实际情况,达到教学计划所规定的综合训练要求,使学生在规定的时间内经过努力能够完成。以设计类课题为主,目的在于强化工程意识,培养工程实践能力。学生结合工程、科研与生产实践类课题的比例应≥50%;
★(4)坚持一人一题。明确每个学生需独立完成且能满足教学基本要求、使其受到全面综合训练的工作任务。
(5)学生除了在导师提出的课题中选择毕业设计(论文)课题外,也可根据本专业特点选择来自学生在科学活动和工程实践中的自选课题,但必须经指导教师审定,按审题程序申报。
★(6)近二年课题或内容重复率小于10%。若选择老题,必须做到"老题新做",要有新的内容和要求,如相关技术参数必须进行修改,否则,视为内容重复,指导老师必须重新出题。
2.选题与审题工作程序
(1)毕业设计(论文)课题由指导教师申报,填写《长沙学院毕业设计(论文)课题申报表》,并陈述课题来源、内容、要求、完成该课题的条件、难易程度、工作量大小等情况,经教研室讨论审定。
(2)教研室根据选题原则集体讨论审定后,将《长沙学院毕业设计(论文)课题申报表》、指导教师名单(含职称)一同交系审核。
(3)系毕业设计(论文)工作领导小组根据选题原则,组织论证、评审。对不符合要求且不具备实施条件的课题,要及时提出反馈意见并给予修改。课题数量必须大于参加毕业设计(论文)学生人数(最好大于10%)。
(4)学生选定课题后,指导教师应及时填写任务书,任务书须经教研室审查,主管教学系主任批准签字后,下达给学生。
(三)开题
1.学生一般应根据自己毕业设计(论文)的课题或选题意向在指导教师指导下进行调研。要深入社会,深入生产实践、深入经济建设主战场,了解现实问题,积累第一手资料,理论联系实际,完成调研报告。
★2.学生应结合课题进行文献资料的查阅,了解课题的研究背景、已有成果、理论研究达到的水平以及当前动态等;学生应具备熟练查阅中外文献资料的能力。文献资料的查阅不得少于10篇,且原则上应为近5年的参考文献。
3.学生经过调研和文献查阅后,应完成开题报告。
(四)中期检查及中期预答辩
按照学校关于中期检查及中期预答辩的统一安排,严格按照任务书的规定,由各教研室组织进行。对未达到规定要求的学生,给与全系通报批评,并由指导老师提出具体的整改措施,期限未达到要求的,将取消毕业答辩资格。
(五)毕业设计(论文)文本的规范
毕业设计(论文)一律采用A4纸打印正文。毕业设计(论文)资料装订顺序和撰写规范标准参照本条例的有关附件。
(六)答辩与成绩评定
1. 毕业设计(论文)答辩的组织
(1)系成立以系主要负责人为主任的答辩委员会,一般由5~9人组成,负责组织本单位的答辩工作,制订答辩规则、程序、要求以及时间、地点安排等,审定答辩小组评出的学生毕业设计(论文)成绩并写出审定意见。
(2)各专业应根据毕业生人数成立若干答辩小组,答辩小组由4人以上组成(含秘书1人),具体负责答辩及成绩评定工作。每位答辩小组成员根据学生的答辩内容、答辩过程以及回答问题情况等填写答辩评语与成绩,由秘书将成绩填写于长沙学院毕业设计(论文)答辩评审表,并将每位答辩小组成员的答辩评语整理归档。
★(3)指导教师原则上不能参与本人所指导的学生的答辩,如果由于教师人数不够等原因,需要指导教师作为答辩小组成员的,指导教师不参与本人所指导的学生的答辩成绩的确定。
★2.学生答辩资格审查
学生答辩前,要进行答辩资格审查。学生按规定时间完成毕业设计(论文)任务,经"审阅"、"评阅"合格后,方可参加答辩。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学生答辩资格。
(1)缺勤超过三分之一。
(2)就中期检查及中期预答辩存在的问题需要修改,而修改时间超过限期规定。
(3)审阅或评阅成绩不合格。
(4)由于本人不努力,未完成毕业设计(论文)规定任务。
(5)由他人代做或剽窃抄袭他人成果。
3.答辩程序
(1)毕业设计(论文)经指导教师审阅后,在答辩前三天交答辩小组负责人(或秘书),由其指定答辩小组成员进行评阅并写出评阅意见。评阅人根据毕业设计(论文、创作)涉及内容的要求,准备好答辩时的提问。
(2)答辩时学生就课题的目的、要求、设计特点、分析和计算的主要依据和结论、设计中的体会、见解等作出说明,时间一般不超过15分钟。
(3)答辩小组对课题关键问题及与课题密切相关的基本理论知识、设计及计算方法等方面提问,学生对提问进行口头回答,时间一般为20分钟左右。
(4)答辩小组评议,根据学生毕业设计(论文)及答辩情况确定成绩、写出评语。毕业设计(论文、创作)答辩完成后,学生按要求改正毕业设计(论文)中存在的错误。按要求装袋,交指导教师。
(5)在正式答辩之前,由各教研室组织典型毕业设计答辩环节,以便及时发现问题,并进一步就评定标准达成一致,力求答辩过程的公平、公正。评阅成绩必须在良好以上的学生,才能参加典型答辩。
4.成绩评定
毕业设计(论文)必须经过"审阅"、"评阅"、"答辩"三个环节,由指导教师、评阅教师、答辩小组分别写出评语并给出成绩,最后综合评定学生的成绩。
(1)毕业设计(论文)的成绩采取五级记分制:优秀(90~100分)、良好(80~89分)、中等(70~79分)、及格(60~69分)、不及格(60分以下)。成绩应成正态分布,优秀等级一般控制在15%以内。
(2)不符合第一次答辩要求,或第一次答辩未通过的学生,补答辩成绩最高为"中"。
5.评优
在优秀等级的毕业设计(论文)中按照学校给定的名额推选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具体见《长沙学院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创作)评选办法》),填写《长沙学院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创作)推荐表》,在系里答辩后一周内报教务处。
七、其他
★对于返校重新参加毕业设计答辩的学生,必须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将装订好的毕业设计相关成果提交原指导老师,经原指导老师及原评阅老师相互评阅合格后,由所在教研室主任组织集体答辩,并填写答辩记录和答辩成绩,且最终答辩成绩为"及格",并由原指导老师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将相关资料提交教学主任审批,合格后方可报教务处。

土木建筑工程系
2015年2月26日